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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元垃圾场围墙及火炬雨棚修缮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时间:2026-10-22 来源:淮安市城市管理局

淮安市环卫事业管理服务中心王元垃圾场围墙及火炬雨棚修缮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竞争性磋商。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编号:HAHW20261022

(二)项目名称:王元垃圾场围墙及火炬雨棚修缮项目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四)预算金额:4.8万元

(五)最高限价:4.8万元,报价超出最高限价作无效响应处理。

(六)工期:20天。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争性磋商。

(八)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财务状况报告;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按照以下第1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2.本项目通过以下第(/)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服务:

(1)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 %,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 / %(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 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2)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 %,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 / %(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 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3.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具体详见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32.1项。

注: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四)拒绝下述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1.本次公告在淮安市城市管理局官网、江苏招标采购服务平台上发布。

2.供应商报名、磋商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10月22日-2026年10月28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周六、日和法定节假日除外)

磋商文件获取方式供应商将资料[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递交至淮安市清江浦区北京北路117号或将上述资料原件扫描件发送至928606948@qq.com邮箱来获取文件。

注:如果供应商未按要求报名并留下详细联系方式,而导致无法通知磋商文件的更正或修改的,其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1月2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递交截止时间后,采购人将拒绝接收报价供应商的响应文件。

2.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淮安市清江浦区北京北路117号。

3.响应文件接收人:周工          电话:0517-83346609     

五、开启

1.开启时间:2026年11月2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2.开启地点:淮安市清江浦区北京北路117号。

六、推荐成交候选人:

(1)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①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

②不具备磋商文件中规定资质要求的、或未按磋商文件规定提交资格审查相关材料的;

③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出现了评审小组认为不应当雷同的情况;

④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询价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⑤经查实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

⑥报价供应商报价超过采购人预算价的;

⑦采购需求中要求的其它无效条件;

(2)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应当终止磋商采购活动,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①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②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③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供应商或者询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

(3)磋商小组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提出3名成交候选人,并编写评审报告。

七、评标办法:经评审的综合评标法。

八、磋商保证金

无需缴纳。

九、履约保证金

本项目无需缴纳履约保证金。

十、报价要求:

1.本次磋商采购服务所有价格均应以人民币为货币单位,金额单位以元表示。

2.本次采购采用总承包方式,单价合同,供应商报价应包括全部人工、材料、运输、质保、工程造价咨询费(1500元)及相关税费,及其他有关的所有费用。

3.本次项目不接受备选方案以及有选择性的报价。

4.报价供应商必须按照磋商文件格式要求编制响应文件,供应商须按格式规定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且响应文件须密封并在密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响应文件正本壹份,副本两份(每份都必须填写完整),否则不予接收。

十一、本次采购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淮安市环卫事业管理服务中心

联系地址:淮安市北京北路117号

联 系 人:周工

联系电话:0517-83346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