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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1429015X/2025-00022 发布机构 淮安市城市管理局
文  号 淮城管复〔2025〕9号 公开日期 2025-06-24
文  号 淮城管复〔2025〕9号 公开日期 2025-06-24 失效日期
名  称 对市政协九届四次会议第ZXTA32080020250303号提案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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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政协九届四次会议第ZXTA32080020250303号提案的答复

尊敬的张林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优化淮安市市区停车管理的建议》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更加科学精准地制定收费标准”建议的答复

(一)差异化收费有关建议落实情况。目前我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执行市发改、公安、财政、城管及市场监管五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城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的通知》(淮发改规〔2022〕1号)相关标准,严格落实差别化停车服务收费,遵循“城市中心区域高于非中心区域、路内(城市道路停车泊位)高于路外、地面高于地下(不包括住宅小区)、白天高于夜间、大型车高于小型车”的原则,按照不同区域、不同停车设施、不同时段、不同车型实行停车服务差别收费。

(二)动态调整机制有关建议落实情况。我市自2017年7月1日施行差别化停车收费政策以来,对缓解城市交通停车难矛盾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在计费方式、区域划分、规范收费管理等方面还需进一步优化和完善,群众反映“停车贵、收费高”的呼声比较大。为回应群众需求,我市建立健全市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区域划分动态调整机制,综合考虑交通拥堵状况、停车设施服务条件和成本、供求关系及社会承受能力等因素,适时对市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区域划分进行动态调整。2020年12月5日,市城管局联合市发改委、财政局、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印发了《关于调整市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区域划分及完善残疾人车辆免费停放政策的通知》(淮城管发〔2020〕97号),对市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区域划分进行细分调整。2022年5月18日五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城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的通知》(淮发改规〔2022〕1号),根据停车矛盾需求状况和区域交通拥堵状况,结合区域停车设施服务条件和成本、供求关系及社会承受能力等因素,又进一步对免费时长、计费单位、区域划分进行了调整优化。

(三)广泛宣传便捷群众有关建议落实情况。根据《淮安市停车场管理条例》规定,经营性公共停车场及收费道路泊位应当在停车场出入口或路段显著位置设置机动车停放服务公示牌,公示停车场名称、营业执照、收费依据、收费标准、车位数量、管理责任人和监督电话等事项,公示牌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城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的通知》(淮发改规〔2022〕1号)规定格式制作。市城管部门常态化开展公共停车监管工作,对未按规定设置告示牌的公共停车场一经发现,立行立改。市城管局通过各种媒体渠道对公共停车领域管理情况、政策法规、停车场建设情况进行宣传报道,后续我们将进一步加强媒体合作力度,加大宣传力度,广泛接受群众监督。

二、关于“更加积极合理地兼顾民生需求”建议的答复

(一)时段性道路停车泊位有关建议落实情况。为解决居民小区停车难问题,一是市交警部门在主城区前进路、新民路、越河路、圩北路等十多条道路的多个路段通过设置从晚7时到早8时间的夜间限时免费停车点,增加了这些路段周边区域的夜间停车泊位供给1000多个,缓解周边老旧小区停车难;二是市城管局推动道路停车泊位经营单位在保证交通顺畅的前提下,对中心城区停车设施不足的住宅区周边25条城市道路、2600个停车泊位,实行包月优惠服务,包月价格参照道路周边居民住宅小区机动车包月价格,结合道路路段的车位周转率,“一路一策”确定包月停车收费标准。原则上一类区域路段不超过150元/辆.月,二类区域路段不超过120元/辆.月,三类区路段不超过100元/辆.月,截至目前,已有822个车主享受包月优惠。

(二)住宅小区临时停车收费有关建议落实情况。根据市发改委、市场监督管理局两部门印发的《关于规范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行为的通知》规定:对进入住宅物业管理区域临时停放的车辆,按以下标准收取临时汽车停放费:按车辆进入物业管理区域的时间,以 24 小时为计费周期,停放 3 小时内免费;超过免费时段后开始计费,按每小时(不足 1 小时按 1 小时计)1 元收取,最高不超过 10元;超过 24 小时按上述标准重新计收。该政策的出台,极大节省居民临时停车成本。市住建部门结合老旧小区改造,累计新建、改建停车泊位2235个,推动小区停车泊位扩容增量,缓解小区内部停车难问题。另外,我市执行的机动车收费标准中明确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各类停车设施对残疾人合法驾驶的本人专用车辆实行免费停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无障碍环境建设法》要求停车场经营单位在停车场内设置无障碍通道、无障碍电梯等设施,方便残疾人进出停车场。

(三)菜市场周边免费时段有关建议落实情况。2022年以前,我市仅对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停车设施(机械式立体停车场除外)20分钟免费政策,2022年新的机动车收费标准中明确我市经营性公共停车场和收费道路泊位全部实行半小时免费政策,以便满足满足群众办事、购物、生活等临时停车需求。

(四)医院及养老院和公共交通枢纽衔接停车优惠有关建议落实情况。医院、公共交通枢纽衔接点周边都是停车需求较大的区域,简单设置免费车位或优惠车位可能存在泊位周转率低、被长期占用等情况,我们着手从以下几方面落实停车优惠有关建议:一是鼓励医院、交通枢纽内部车位降低收费标准,如市第五人民医院将30分钟免费时长延迟到12小时,涟水机场、高铁东站分别推出免费停车政策;二是科技赋能,利用我市刚建设上线的公共停车一网统管平台,为更多的便民停车服务政策提供技术支撑,目前我们已经在探索更多的服务模式,如在公众服务子平台联合人社局、教体局、卫健委等部门,结合我市人才引进、“名校优生”、医院日常接诊等工作推出在高层次人才、留淮大学生、就诊探诊人群优惠停车政策;联合文旅局、重点景区和商业体管理主体发布文旅、消费项目推广,并在特定节假日发放优惠停车券活动;联合残联、民政等部门开通残疾人免费停车线上申请通道,进一步推动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各类停车设施对残疾人合法驾驶的本人专用车辆实行免费停放。

(五)景区和部分消费圈免费停车有关建议落实情况。市城管局协同各县区城管部门从以下几方面缓解我市重点景区和商圈停车难问题:一是坚持“能建尽建、能划尽划”的原则,最大限度挖掘停车资源,盘活停车泊位,缓解供需矛盾,近年来利用城市边角地块、拆迁闲置空地新建泊位3032个,清江浦区利用环城东路、1415街区、花街等17个地块新建泊位2187个;针对医院、学校、重点商圈等人员密集区和停车资源紧缺区域,科学施划道路泊位2430个,缓解重点区域“停车难”问题。二是大力推动重点景区、商圈周边机关事业单位内部停车泊位错时对外共享开放。我局联合机关事务管理局印发了《关于鼓励机关事业单位内部停车泊位错时对外开放的指导意见》,鼓励机关事业单位内部停车泊位错时对外开,引导更多机关事业单位内部停车泊位共享开放,通过多元化管理措施释放更多停车资源。2024年我局会同淮安区城管局多次调研河下古镇周边停车场和机关事业单位,推动河下古镇周边停车场落实8小时免费停车、周边部分机关事业单位内部停车场错时对外免费开放。三是鼓励公共资源停车设施重大节假日免费对外开放。为促进消费,满足节假日群众出行需求,市城管局多次走访淮阴区产投集团、淮安区宏信国投、清江浦区城投公司等停车资源运营单位,鼓励各公共资源停车设施重大节日或重大活动节点免费对外开放或推出优惠停车政策,如淮阴区收费道路泊位春节、五一期间实行免费停放便民政策;淮安区在春节、五一假期公检法、审计、纪检等涉密场所除外的所有机关事业单位停车场免费对外开放;清江浦区花街、1415街区周边公共资源停车场及部分校园内部区域位免费对外开放。

尊敬的张林委员,公共停车管理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也是一项反复性强、管理难度大,且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工作,城管部门在下一步的工作中将按照市政府的工作要求,进一步贯彻相关法律法规精神,切实加强公共停车管理领域日常监管,力争通过我们的努力让全市停车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公共停车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继续给予我们更多的支持和帮助。祝您工作顺利,万事如意!

 

 

淮安市城市管理局

2025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