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一支队伍进小区”工作部署要求,进一步整合部门职能资源,推动执法管理和便民服务力量下沉小区一线,切实解决群众身边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市城市管理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公安局、市消防救援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局共同研究制定了《淮安市“一支队伍进小区”宣传服务事项清单》(以下简称《清单》)。
现将《清单》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清单》涵盖宣传事项25项、服务事项20项,涉及城管、公安、消防救援、住建、市场监管、生态环境、自然资源和规划等7个部门。
二、《清单》所列宣传服务事项,依托各社区“一支队伍进小区”工作站具体落实。居民可就近前往所在社区工作站咨询政策、反映诉求、申请服务。
三、欢迎广大市民对《清单》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对下沉工作人员服务处置结果不满意,可到社区工作站投诉,或通过12345政务热线反馈。
特此公告。
淮安市“一支队伍进小区”宣传服务事项清单
一、宣传事项清单
1.生活垃圾分类知识与投放要求宣传。(城管部门)
2.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城管部门)。
3.小区违法建设治理政策及法律责任宣传。(城管部门)
4.大件垃圾、装饰装修垃圾规范投放与预约收运流程宣传。(城管部门)
5.文明晾晒、不乱堆乱放、不乱贴乱画等小区环境公约宣传。(城管部门)
6.非机动车规范停放要求宣传。(城管部门)
7.户外广告和户外招牌设置规范宣传。(城管部门)
8.文明养犬宣传。(公安、城管部门)
9.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养老诈骗知识宣传。(公安部门)
10.禁放烟花爆竹、出租房治安管理规定宣传。(公安部门)
11.户籍、居住证、犬证办理政策宣传。(公安部门)
12.家庭防盗、防抢安全常识宣传。(公安部门)
13.家庭防火常识(用电、用气、用火安全)及火场逃生技巧宣传。(消防救援部门)
14.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飞线充电的危害及消防通道堵塞法律责任宣传。(消防救援部门)
15.灭火器、消防栓等消防设施使用方法宣传。(消防救援部门)
16.高层建筑火灾逃生自救知识宣传。(消防救援部门)
17.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申请使用流程及政策宣传。(住建部门)
18.物业服务内容、收费标准及业主权利义务宣传。(住建部门)
19.燃气使用安全宣传。(住建部门)
20.房屋装修禁止拆改承重结构、房屋安全使用规定宣传。(住建部门)
21.小区电梯安全使用常识及被困自救方法宣传。(市场监管部门)
22.小区内自动售货机销售的食品安全宣传。(市场监管部门)
23.小区内无照经营、价格欺诈识别与举报途径宣传。(市场监管部门)
24.小区油烟规范处置环保要求宣传。(生态环境部门)
25.违法建设的规划认定标准及后果宣传。(资规部门)
二、服务事项清单
1.提供垃圾分类投放指导、大件垃圾预约回收服务。(城管部门)
2.小区内占道经营问题的投诉与协调服务。(城管部门)
3.小区内装饰装修垃圾清运咨询预约联系服务。(城管部门)
4.提供便民摊点、修车、配钥匙等便民服务店位置指引服务。(城管部门)
5.提供户外招牌设置规范咨询和指导服务。(城管部门)
6.协助居民联系共享单车企业处理淤积或者损坏车辆。(城管部门)
7.组织“城管开放日”等进小区互动活动。(城管部门)
8.小区犬只登记、年检咨询服务。(公安部门)
9.老年人、残疾人身份证明代办指引服务。(公安部门)
10.为小区独居老人、残疾人等家庭提供消防安全隐患入户排查服务。(消防救援部门)
11.指导物业开展消防演练、组织居民进行灭火器实操培训服务。(消防救援部门)
12.协助组织居民参观体验消防救援站服务。(消防救援部门)
13.为高层住宅居民提供逃生路线图绘制指导服务。(消防救援部门)
14.房屋渗漏、外墙脱落等质量问题的维修咨询及维修资金使用指导服务。(住建部门)
15.协调处理业主与物业之间的矛盾纠纷服务。(住建部门)
16.住宅装修备案指导及承重结构安全咨询服务。(住建部门)
17.小区电梯应急救援协调服务。(市场监管部门)
18.对小区内无照经营、价格欺诈等行为的投诉受理与调解服务。(市场监管部门)
19.室内甲醛检测、噪声监测等公益性或指导性服务(可联系第三方机构)。(生态环境部门)
20.对疑似违法建设提供规划合规性初步咨询与认定服务。(资规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