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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市环卫事业管理服务中心环境监测服务(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时间:2025-03-18 来源:淮安市城市管理局


一、淮安市环卫事业管理服务中心负责采购的淮安市环卫事业管理服务中心环境监测服务(二次) 已经批准采购。项目所需资金来源财政,现已落实,现拟对该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

二、项目名称:淮安市环卫事业管理服务中心环境监测服务(二次)。

三、服务期:一年。

四、磋商范围:环境监测服务,详见采购需求。

五、磋商预算:肆拾万元整。

六、磋商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财务状况报告;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单位签定劳动合同的正式员工,资格审查时需提供本单位为其缴纳由社保部门出具的2025年1月1日以来任意1个月养老保险缴费证明。

(三)拒绝下述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本项目按照以下第 1 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2.本项目通过以下第()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服务:

(1)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    %(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2)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    %(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3.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具体详见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31.1项。

注: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七、磋商办法:综合评分法。

八、磋商文件发布信息

(一)本公告发布媒体:淮安市城管局。

九、获取文件时间及地点

(一)现场获取文件时需携带以下资料: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法人资格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磋商文件费用300元/份,售后不退。

(二)获取文件时间:2025年3月19日至2025年3月25日(上午9 :00-11:30 下午14:00-17:00)(周六、日和法定节假日除外)

(三)地点:淮安市淮阴区中业慧谷B27-2。

十、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

十一、响应文件的递交: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磋商时间:2025年3月31日14点30分。

磋商地点:淮安市淮阴区中业慧谷B27-2二楼。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十二、采购人和磋商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及地址: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淮安市环卫事业管理服务中心

地    址:淮安市北京北路117号

联系方式:周庆红     电话:0517-8334660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淮安江益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淮安市淮阴区中业慧谷B27-2

联系方式:葛工,电话:0517-84933011

3.项目联系方式(组织本项目采购活动的具体工作人员姓名)

项目联系人:葛工,电话:0517-84933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