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淮安城管局 城管动态 通知公告
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信访事项整改公示(一)
时间:2023-06-19 来源:淮安市城市管理局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受理编号:X2JS202204160068号信访事项已整改完成。根据《淮安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验收销号实施办法(试行)》等文件要求,现将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信访事项:淮安市淮阴区光大垃圾焚烧发电厂,无工业垃圾处理资质,经常违规焚烧工业垃圾,如2022年2-3月,擅自跨地区焚烧处理南通市启东工业园区2万多吨特殊垃圾,影响周边群众,多次反映无果。

二、责任单位:淮安市城市管理局

三、验收单位:淮安市城市管理局

四、整改目标:进一步规范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的运行监管,确保符合生态环境保护各项要求。

五、整改时限:2022年4月底

六、整改措施: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生活垃圾运输车规范作业和疫情防控管理的通知》,加强运输车规范作业管理,避开夜间入厂,防止噪声对周边环境产生影响。加强对淮阴区垃圾焚烧发电厂的监管力度,按照《固废法》要求,严控一般工业固废进场焚烧,确保各项参数指标符合环保要求。

七、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

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3年6月19日至2023年6月30日)向淮安市城市管理局反映。

监督电话:83346608。

电子邮箱:hacgjhwc@126.com。

 

 

 

淮安市城市管理局

2023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