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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市市区停车场智能收费管理系统(一期)PPP项目 “一案两评(变更)”编制咨询服务磋商公告
时间:2022-12-02 来源:淮安市城市管理局

受淮安市停车设施管理服务中心的委托,江苏国淮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就该单位淮安市市区停车场智能收费管理系统(一期)PPP项目 “一案两评(变更)”编制咨询服务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竞争性磋商采购,潜在供应商应在 江苏国淮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2年12月12日14点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编号:JSGH-磋商-20221116

(二)项目名称:淮安市市区停车场智能收费管理系统(一期)PPP项目 “一案两评(变更)”编制咨询服务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四)预算金额:人民币壹拾柒万元整(¥170000.00)

(五)最高限价:人民币壹拾柒万元整(¥170000.00)

(六)采购需求:协助实施机构组织项目“两评一案(变更)”进行项目各级专家评审配合相关部门组织开展专家评审会,并最终通过专家评审; 配合实施机构进行PPP项目综合信息平台信息更新,并最终通过省财政厅审查;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项目采购需求”。

(七)合同履行期限:在合同生效后15个日历天内完成工作大纲备审;2022年12月中旬前,完成规划初步成果;2023年1月底前,完成协调、送审,具体安排以甲方要求时间为准。

(八)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竞争性磋商。

(九)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 其他未列明行业。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按照以下第 3 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必须为中小微企业,不接受非中小型企业参与本项目投标。

2、本项目通过以下第()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服务:

(1)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  %(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2)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  %(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3、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具体详见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32项。

注: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申请人在江苏省财政厅正式发布的PPP中介专业咨询服务机构库名单内;

(四)拒绝下述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磋商文件取得方式:

1、磋商文件获取方式:携带法人证明或授权委托书、法人或受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证书等扫描件,联系人:孙工,联系电话:13861655102,报名前请提前电话联系,以免给您的工作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2、时间:2022年12月2日-2022年12月8日(上午9:00-11:00 下午15:00-17:00)(周六、日和法定节假日除外)。

3、磋商文件发售地点: 江苏国淮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4、磋商文件每份4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将磋商文件电子版发送至供应商递交的报名资料中留下的电子邮箱。如因发送的报名资料中内容错误,导致江苏国淮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无法通知磋商文件的更正或修改的,其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四、本次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淮安市城市管理局网 网上发布。

五、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地点:

1、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2年12月12日14点30分 ;

2、响应文件接收地点:江苏国淮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四楼会议室(淮安市淮海西路228号农垦局办公楼4楼412室) 

3、响应文件接收人:孙工      联系电话:13861655102

六、磋商时间及地点:

1、磋商时间:2022年12月12日14点30分;

2、磋商地点:江苏国淮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四楼会议室(淮安市淮海西路228号农垦局办公楼4楼412室) 

3、开启方式

 活动全过程中,各供应商参与澄清、说明、补正、远程交互的受托人或法人代表尽可能为同一个人,并与递交响应文件的受托人为同一人,中途不要更换。在澄清、说明、补正、异议提出等特殊情况下需要交互时,供应商一方参与交互的人员将均被视为是供应商的受托人或法人代表,供应商不得以不承认交互人员的资格或身份等为借口抵赖推脱,供应商自行承担随意更换人员所导致的一切后果。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其他事项

1、磋商保证金:本次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

2、履约保证金:为保证合同的顺利执行,成交供应商必须在采购人发出中标通知书10日内,向采购人提交金额为成交价总价1%的履约保证金。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淮安市停车设施管理服务中心

地址: 淮安市北京北路117 号

联系方式:张主任    1386167107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国淮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淮安市淮海西路228号农垦局办公楼4楼412室

联系方式:孙工     电话:13861655102

项目联系电话:13861655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