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听取社会各界意见,我局于2021年12月27日至2022年1月27日期间,在淮安市城市管理局门户网站上,全文公布《淮安市建筑垃圾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和建议。在征求意见期间,未收到意见和建议。
特此公告。
淮安市城市管理局
2022年1月28日